关于经济适用房交易补差事宜

作者:佚名 时间:2014-01-07 关键字:经济适用房,补差

    摘要:昨日,长沙满五年并取得产权证的经适房迎来了上市交易首日,不少经适房业主前往长沙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相关事宜。

        昨日,长沙满五年并取得产权证的经适房迎来了上市交易首日,不少经适房业主前往长沙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相关事宜。而备受市场关注的《2013年度经适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计算标准》也浮出水面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。根据《标准》,补交土地价款按位置分为7个等级,最高纯出让金标准为761元/平方米,最低纯出让金标准是257元/平方米。

  昨日下午4时许,记者在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看到,新出现了多个“经适房上市”窗口。同时,柜台上摆放着《〈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〉政策知识问答》。十五分钟内,有4位市民在窗口咨询经适房上市的相关内容。

  家住芙蓉苑小区的刘伟告诉记者,虽然自己搬进了新的小区,但芙蓉苑的房子一直没法上市交易。听说可以交易了,他特意来了解情况。采访中,记者发现,几位市民都非常关注“补交土地价款标准”。最新公布的《标准》,共分7个等级,最高为Ⅰ级,即位置最好的一类地块,纯出让金标准为761元/平方米,最低的则为Ⅵ-2级,纯出让金标准是257元/平方米。

  根据《标准》,“应补交土地价款=房屋产权建筑面积×应收纯出让金标准×(住宅用地剩余出让年限/住宅用地最高出让年限)。”

  以刘伟的芙蓉苑房子为例,而按照公示的土地级别,芙蓉苑小区房产属于Ⅲ级,2013年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为509元/平方米,由于其经济适用房产权面积为69平方米,按其2002年的供地时间计算,刘伟应缴的土地价款为:69×509×[(2002+70-2013)/70]=29602元。

  产权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,并提供身份证明、户口簿、购房合同、全额购房发票、经适房产权证等材料。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审核意见,并核定应补交的土地价款。

  同时,经济适用住房在补交土地价款后上市交易的,须按规定缴纳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。其中,在补交土地价款时,须到税务部门按补交土地价款的4%缴纳土地契税。

  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,长沙经适房总量不大,其对新房、二手房市场影响有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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