限价令即将来临南昌

作者:佚名 时间:2014-06-07 关键字:限价令,南昌

    摘要:就在“国五条”满月、“限购令”刚刚过去之后,今年,又来了一个“限涨令”,即对楼盘的价格涨幅进行了限制。日前,深圳、北京等多地相继出台该项政策。

       就在“国五条”满月、“限购令”刚刚过去之后,今年,又来了一个“限涨令”,即对楼盘的价格涨幅进行了限制。日前,深圳、北京等多地相继出台该项政策。

“限涨令”离南昌还远吗?各大楼盘获取的预售许可证约来越少,可售的楼盘越来越少,难道是没房子卖了吗?还是由“限涨令”在控制着?依理而论,房价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变化,行政干预虽在一定时间、范围内起作用,但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市场的供求关系。

什么是“限涨令”

近日,南昌市民张女士最近在杂志上看到几则新闻:深圳国土部门今年3月已出台“限涨令”,明确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,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,即每个新盘、每个月的成交均价,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。随后,北京市住建委4月10日表示,2013年起北京将对新建商品房进行限价,措施包括新盘报价不能高于该楼盘此前成交价,也不能高于周边同质商品房价格,否则不予发放预售证或者对成交资格不予备案。

“‘限涨令’?不让涨价?那和‘限价令’又有什么不一样的?”张女士很疑惑,到底什么是“限涨令”呢?
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“限涨令”就是政府强制要求某一商品的均价必须是“零增长”或者是“负增长”,绝对不可以出现“正增长”。具体到房地产市场来说,就是明确要求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控制在一定数值之内。另外,“限涨令”与“限价令”虽一字之差,但却不同——限价要求理性定价,并要求明码标价对外销售;而限涨则明确了一个目的,本月成交均价不能比上个月均价高,也就是零增长。

“限涨令”出台有法可依

在采访中,记者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,出于对房价“越调越高”的看法,不少市民对“限涨令”表示质疑。

表面上看,商品房也是商品,其价格的波动也必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,行政“限涨令”有背道而驰的嫌疑。实则不然,自从国家和政府诞生以来,就没有过“纯天然”的市场经济,都是在政府调控下的市场经济,只是调控干预的程度不同而已。

事实上,房价“限涨令”有明确法律依据。我国《价格法》第三十条规定: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,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有权做出相应干预措施。住房事关人权民生,事关社会和谐稳定,难道不是重要商品吗?其次,房价“限涨令”也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。市场供求影响商品价格,“限涨令”限高不限低,并没抹杀商品房价格波动空间,更不会断绝开发商利润回报。在价格一定情况下,谁能降低成本,谁能提升品质,谁就会在竞争中取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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