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9-09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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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
我们为大家带来房产交易案例解读
鸿基说法专栏 第01期 开设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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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本期案例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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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介绍
卖家张志(化名)与买家李英(化名)签订《买卖协议》,李英以1123000元的价格购买张志名下房屋(尚未出房产证)一套。并约定:
1、买家李英申请按揭,卖家张志须提供产权证原件并无条件配合。
2、任何一方逾期履行合同超过15天,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转让总价款的20%的违约金或承担定金罚则。
合同签订后,买家李英向卖家张志支付购房定金11万元,履行了付款义务,但张志一直未能提供房产证,致使李英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按揭手续。
合同履行过程中,案涉房屋被司法查封,且案涉房屋已进入拍卖程序,导致房屋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。买家李英要求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,但卖家张志不肯,双方因此产生纠纷。
无奈之下,李英通过律师向法院起诉维权。审查案件材料后,法庭宣判:解除双方签订的《买卖协议》,要求张志返还定金110000元,支付违约金224600元,并承担律师费等相关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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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析
按照《买卖协议》约定,张志作为卖方,提供按揭所需材料配合李英办理按揭手续是其必要的合同义务。
由于张志无法提供房产证,使李英未能如期办理按揭申请,而后又因案涉房屋被查封,最后被拍卖,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,李英购房目的已无法实现。
张志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合同约定,构成根本违约。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,李英有权解除《买卖协议》,张志向李英返还定金11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246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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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建议
第一,建议购房者或中介人员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先去查档,核实交易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司法查封。如房屋存在司法查封,建议先与业主沟通,由业主解决房屋查封事宜,房屋确定解封后,购房者再与业主进行房屋买卖交易。
第二,合同履行过程中,交易房屋被司法查封的,可审查交易情况是否符合提出查封异议的条件:
1、在法院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;
2、在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房屋;
3、买方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大部分价款,并将剩余房款按照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;
4、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。
若满足上述条件,购房者可向法院提出查封异议要求解封房屋,房屋解封后,双方应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
第三,如房屋最终无法解封,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,建议买家及时搜集相关证据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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